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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 2022-04-29 | 点击 807 〗
        近日,《无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规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编制,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无锡市“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也是2021年度无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十四五”时期奋力争当新时代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奠定坚实基础。
  1.完善制度保障。
  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地方性法规,率先出台并落实《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09—2020年)》《无锡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布30余个政策文件,形成以法规为依据、以规划为遵循、以高质量为目标的“1+2+N”政策保障体系。
  2.加大资金投入。
  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资金约20亿元。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10元,年均增长8.9%。累计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6.27亿元。全市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超过15%,为3600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适老化改造。
  3.增强供给能力。
  “十三五”期末,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17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9个,区域性助餐中心94个,社区助餐点700余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100余家,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养老服务床位超过6万张,全市共有医养结合型机构129家,全市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5%。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入职奖励、特岗津贴标准全省领先。
  4.推进智慧养老。
  牵头编制并正式发布实施国内首个智慧养老省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建成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网、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全市智慧养老平台。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的机构超过200家。开展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培训。连续两年获得“中国智慧养老十大品牌”。
  5.优化监管体系。
  完成《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改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在安全生产监管、上门援助服务质量考评、适老化改造验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等领域创新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创新构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出台养老机构住房、消防、食品等7个安全管理规范。
  6.改革成效显著。
  “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获评“优秀试点地区”。首创10+3“慈福民生系列保险”,先后获评“中华慈善奖”、全国“慈善创新推动者”奖、“江苏慈善奖”。江阴市、滨湖区和惠山区获评“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区”,宜兴市入选全国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滨湖区、江阴市、新吴区分别入围第一、第二、第三批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地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的主体作用以及家庭的基础作用;
  推进“原居享老”服务体系建设;
  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强化顶层设计。
  坚持多元参与。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改革创新。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供需有机衔接、事业产业协调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有力。
  多元供给体系不断优化。
  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养老服务业态融合发展。
  (四)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25年目标值
  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18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含社会老年人家庭)(户)10000
  街道(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100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覆盖率(%)100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70
  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数(家)12
  拥有具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功能的机构数(家)5
  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人次数(人次)15000
  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数量(人)1
  三、“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
  (一)构建新型养老服务制度框架
  1.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2.积极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发展。
  3.推进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二)持续夯实养老服务精准供给体系
  1.增强家庭照料能力。
  2.健全社区养老服务。
  3.优化养老机构功能。
  4.深化医养结合工作。
  (三)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1.推进养老服务科学化规划。
  2.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
  3.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
  4.推进养老服务精细化管理。
  (四)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2.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3.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
  (五)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战略
  1.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2.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
  3.促进养老服务产品开发。
  4.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潜能。
  (六)持续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
  1.加强区域养老资源共享。
  2.推动区域养老服务标准互认共通。
  3.促进区域养老人才共建。
  4.推进区域养老市场共赢。
  (七)持续抓实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
  1.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支持体系。
  2.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八)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水平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2.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健全完善监督评价体系。
  4.加强养老服务风险防控。
  四、“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重点工程
  (一)家庭照料增能工程。
  (二)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三)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优化工程。
  (四)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
  (五)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工程。
  (六)智慧养老赋能增效工程。
  (七)养老从业人员增量培优工程。
  (八)跨域幸福养老示范工程。
  (九)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
  (五)强化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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